房产证还没下来就进行买卖属于违法吗,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最近考虑买套房子,可卖家的房产证还没下来,说可以先签合同交易。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房产证没下来的情况下买卖房屋,到底算不算违法,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展开


房产证还没下来就进行买卖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来解释几个法律概念。合同效力,简单说就是一份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拘束力,能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物权登记呢,就是把房屋等不动产的归属情况在专门的登记机构进行记录,用来确定这个东西到底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只要买卖双方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平等、意思表示真实等,那么这个合同从成立那一刻起就有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产证还没下来,也就是没有完成物权登记,但这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不过,虽然这种买卖行为不违法,但却存在较大风险。比如,没有房产证无法确定房屋产权到底归谁,后续可能出现卖家反悔、一房多卖等情况;而且没有房产证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家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这里的“不得转让”更多是从行政管理角度作出的规定,目的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但并不直接否定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违反这一规定并不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总之,房产证没下来时房屋买卖本身不违法,但交易双方都要谨慎考虑其中的风险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