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在交房前办理吗?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还没交房,但开发商说要开始办不动产登记证明了。 我不太确定是不是交房前就该办这个,也不知道这么早办合不合理,想了解下不动产登记证明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办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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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否在交房前办理,这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一般来说,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于新建商品房而言,在房屋竣工并通过相关验收后,开发商会先进行房屋的首次登记,也就是常说的大确权。在完成首次登记之后,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完成了房屋交付手续,并且提交了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就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从这个角度看,通常是在交房之后办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购房者选择了贷款购房,银行可能会要求在交房前就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这个登记也会涉及到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事宜。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还未交付,但为了保障银行的抵押权,会提前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所以,不动产登记证明不一定是在交房前办理,要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相关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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