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外出期间自己跌伤算工伤吗?
我在因工外出的时候不小心自己跌伤了,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担心公司不认,影响我的权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自己跌伤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因工外出期间自己跌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因工外出期间”的概念。“因工外出期间”指的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这和正常在单位内的工作时间是有区别的,它更强调因为工作原因到单位以外的地方去执行任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由于工作原因”,也就是说,如果在因工外出期间自己跌伤是和工作相关的,比如去见客户的路上、前往工作地点的途中等等,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不过,如果自己跌伤是由于个人的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导致的,比如在工作之余去游玩、办私事等过程中跌伤,那就不符合“由于工作原因”这一条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关键在于判断跌伤和工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如果存在合理的关联,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不申请,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