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和逮捕一样吗?

我最近接触到一些法律相关的事情,对监视居住和逮捕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想了解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它们在适用情况、限制程度等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就想弄明白这两种措施本质上是不是一回事,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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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和逮捕是不一样的。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逮捕是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其次,适用条件也不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这些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而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再者,限制程度有差别。被监视居住的人在住处或指定居所内活动,相对来说还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而被逮捕的人则是完全被剥夺人身自由,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 最后,决定和执行机关也有不同。监视居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统一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总之,监视居住和逮捕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是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概念: 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范围并加以监视的措施。 逮捕:经特定机关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段时间人身自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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