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是否需要缴纳税金?
我拿到了一块划拨用地,不太清楚在使用这块地的过程中,是不是需要缴纳税金。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想知道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明确需不需要交税,具体要交哪些税,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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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划拨用地通常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关于划拨用地是否需要缴纳税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土地使用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也就是说,如果划拨用地属于上述规定范围内,是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但如果不属于上述免税范围,使用划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就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次,契税方面。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规定而来的。 最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在一些涉及划拨用地的相关合同、文件等方面,可能会涉及到印花税等其他税种。比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等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总之,划拨用地是否缴纳税金以及缴纳哪些税金,要根据土地的具体用途、使用主体以及相关交易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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