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我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现在又把我辞退了。我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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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 法律规定的赔偿情形及依据 - **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小李7个月的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 - **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后被辞退,公司除了支付双倍工资外,还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特殊情况 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如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可能会影响赔偿的主张。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解除情形而辞退劳动者的,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仍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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