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不清楚这种情况单位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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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且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比如,你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在某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单位就应当每月向你支付二倍工资,直到2024年12月1日(最多支付到11个月)。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前面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外,还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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