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马上要结婚了,女方在婚前有一套房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想了解在各种情况下,比如全款购买、贷款购买等,房子的归属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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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前女方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婚前已经完成购房交易,全额支付房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该房产就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若男女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女方婚前房子归共同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二人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表明女方婚前房子是共同财产,那就按协议来。 还有,如果女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女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分割。要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首付买房,婚后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这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等,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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