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我打算立一份遗嘱来分配自己的财产,但是不知道立遗嘱需不需要去公证。不公证的话,遗嘱还有效吗?公证和不公证有什么区别呢?我想了解清楚这些问题,以便做出合适的决定。
展开 view-more
  • #遗嘱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相应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只要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是有效的,并非只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效。不过,公证遗嘱有其独特的优势。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遗嘱在日后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此外,在过去,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施行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各种遗嘱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