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司法解释?
我参与了一些民间借贷活动,最近听说可能存在非法经营罪的风险,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民间借贷行为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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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非法经营罪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读相关司法解释。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民间借贷领域,如果某些行为达到了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程度,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也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则在此基础上更加严格。 此外,在认定非法经营罪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放贷的资金来源等。如果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会同时触犯高利转贷罪等其他罪名。总之,民间借贷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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