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退还的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最近准备和对象分手,之前给了对方彩礼,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能让对方退还彩礼,想了解下彩礼退还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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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聘金、聘礼。关于彩礼退还的最新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 该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等仪式,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比如,小张给了小李彩礼准备结婚,两人办了酒席但没领证,后来分手了,小张就有权要求小李退还彩礼。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里强调的是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了法律上的夫妻,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例如,小王和小赵领了证,但由于工作等原因一直没有共同生活,后来离婚,小王就可以要求小赵退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因为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生活陷入这样的困境,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比如,小陈为了给小孙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生活艰难,离婚时小陈就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意味着如果双方不离婚,只是闹矛盾,一般不能依据这两条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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