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五保户的土地有哪些法律法规?
我家在农村,村里有五保户。最近在讨论五保户土地的事儿,大家说法不一。我想知道国家对农村五保户的土地到底有啥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是怎么规定五保户土地的使用、继承等问题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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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对于农村五保户的土地,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在土地承包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五保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五保户死亡后,如果其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且该户内没有其他成员,那么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这是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全部消亡时,承包关系自然终止。 而对于五保户通过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比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为这种承包方式更强调的是合同关系,只要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承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经营土地。 此外,在宅基地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五保户的宅基地,如果其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但如果存在合法继承人且符合相关规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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