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有哪些法律法规保护?
我前几天在路边看到有人晕倒,想上去做心肺复苏又怕万一没救过来或者操作不当被家属责怪。所以想了解下,在进行心肺复苏时,法律法规是怎么保护施救者权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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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是在紧急情况下,为挽救生命对心跳、呼吸骤停者采取的急救措施。在我国,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实施心肺复苏等紧急救助行为的施救者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也被称为“好人法”条款。其意义在于鼓励人们在他人面临紧急危险时,能够勇敢地伸出援手,而不必过于担心因救助行为可能带来的民事赔偿风险。 比如,当有人突然晕倒,心跳、呼吸骤停,现场人员对其实施心肺复苏。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心肺复苏操作可能会导致患者肋骨骨折等情况,如果没有“好人法”的保护,施救者可能会面临受助人或其家属的追责。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只要施救者是出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即使造成了受助人一定的损害,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一些地方也出台了鼓励急救的相关法规。例如规定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设施,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急救培训等。这些法规从不同方面为心肺复苏等急救行为提供了保障,既保障了施救者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急救知识的普及和急救行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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