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书应载明什么内容


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书,也就是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应载明的内容: 首先是原被告基本信息。原告需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要写清楚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信息同理,要写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住所等。这部分内容能让法院准确识别诉讼双方,确保法律文书能送达相关人员。 接着是诉讼请求。要明确表达希望法院达成的目标,比如明确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请求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若有其他损失,像中介费、评估费、装修费等,也需明确请求被告赔偿。诉讼请求要清晰具体,让法院清楚知道您的诉求。 然后是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签订购房合同的整个过程,包括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约定的房屋具体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重点阐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这部分是支持诉讼请求的基础,要真实且有条理地叙述。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很关键。您需要提供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鉴定报告等,并说明这些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能证明相关事实,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是让法院采信您观点的有力武器。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表达对法院受理案件的期望,并请求法院依法支持诉讼请求。同时,注明起诉状的递交法院、起诉人签名及起诉日期。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相关概念: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希望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实现的具体要求。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 事实与理由:事实是指案件发生的经过和实际情况;理由是指基于事实,阐述为什么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