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过户?
我签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里面涉及到租赁物。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合同下,租赁物需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我担心不过户会有风险,过户又怕流程麻烦,也不确定是否有必要。所以想了解下,融资租赁合同到底需不需要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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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过户,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般来说,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从这个角度,如果“过户”指的是将租赁物所有权从出租人转移给承租人,通常在合同履行期间是不需要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出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不需要把所有权过户给承租人。 然而,当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根据合同约定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那么此时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将租赁物的所有权从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这就类似于我们购买二手车,在交易完成后需要办理车辆过户,将车辆的所有权从原车主转移到新车主名下。所以,是否过户要以合同的具体约定和履行阶段来确定。 另外,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租赁物是需要进行权属登记的财产,如车辆、船舶、航空器等,即使在租赁期间不过户,也可能需要进行相关的登记备案,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这种登记虽然不一定是所有权的过户,但也是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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