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十六岁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法律怎么判?
我和一个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判,也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与十六岁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的法律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的年龄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是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理解和同意能力,所以法律对她们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不论是否自愿,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都认定为强奸罪。 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女性,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一般不认定为犯罪。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已经属于相对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的主体,只要是基于自愿,通常不会按照犯罪来处理。但如果存在其他情形,比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方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女方已满十六岁,也会构成强奸罪。同时,如果存在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