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遗产有哪些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继承人和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 首先,遗嘱的有效性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其次,关于继承流程。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需要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争议,继承人可以直接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割。但如果存在争议,比如其他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等,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对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 最后,关于遗产争夺问题。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遗嘱继承人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有其他继承人认为遗嘱存在问题,他们可能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主张遗嘱无效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他们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无效,那么遗嘱继承人仍然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