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中婚内出轨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和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最近发现对方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这算婚内出轨吗?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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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在此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所谓“事实婚姻”,法律上仅认定为同居关系。在同居关系中,并不存在“婚内出轨”的概念,因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双方的关系不受婚姻法中夫妻权利义务的保护。 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如果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和婚生子女一样,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对于财产和子女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能以“婚内出轨”来追究对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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