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偿还顺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借了好几个人的钱,现在没能力全部还清,不知道先还谁的。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债务偿还顺序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也好按规定来,避免后续有法律纠纷。
展开 view-more
  • #债务偿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务偿还顺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对于有担保的债务和普通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担保的债务通常具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担保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能够通过担保物等获得清偿。比如,当债务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就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的房产来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其次,在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也有相应的顺序。抵押权之间,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例如,甲将自己的汽车先后抵押给乙和丙,并且都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先登记的乙的抵押权优先受偿。质权和留置权的情况相对复杂一些,留置权通常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受偿。因为留置权往往是基于债权人对标的物的合法占有以及为保管、维修等付出的劳动和费用而产生的。 对于普通债务,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也就是说,各个债权人按照自己债权的数额占总债权数额的比例来分配债务人剩余的财产。比如,债务人欠A 10万元,欠B 20万元,而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15万元,那么A可以获得15×(10÷30) = 5万元,B可以获得15×(20÷30) = 10万元。 此外,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债务偿还顺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