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追诉期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法律追诉期,也被叫做追诉时效,它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通常就不能再追诉了。 法律设置追诉期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目的。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犯罪行为发生后,如果经过很长时间才进行追诉,可能会导致社会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比如,犯罪人和受害者之间的矛盾可能已经随着时间得到缓解,相关的生产、生活秩序也已经重新建立。这时再进行追诉,可能会破坏现有的稳定局面,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像一个盗窃案件,小偷多年来已经改过自新,和周围人建立了新的关系,突然又因为多年前的盗窃行为被追诉,会给现有的生活带来很大冲击。 从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角度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可能会逐渐灭失,证人的记忆也可能变得模糊,这会给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带来很大困难。投入大量的司法资源去处理年代久远、证据难以收集的案件,可能会影响对当前更紧迫、更重要案件的处理。例如,一些几十年前的案件,很多物证可能已经找不到了,证人也可能去世或者难以联系,这时花费大量精力去追诉,效果可能不佳。 从促使犯罪人自我改造的方面考虑,追诉期的存在可以给犯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后很长时间内都没有再犯罪,并且积极融入社会,说明他已经有了悔悟和改造的表现。法律可以给予一定的宽容,不再对其过去的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这也体现了法律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犯罪情形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对犯罪的惩处,也兼顾了追诉期的合理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