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有执法权吗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征地拆迁,镇里成立了工作组,组长经常来谈相关事宜。我就想知道,这个工作组组长到底有没有执法权啊?我想了解清楚,避免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心里也好有个底。
展开


镇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本身一般并不天然具有专门的执法权。 乡政府虽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有权进行执法相关活动,但这并不等同于工作组组长有执法权。比如在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时,政府若要实施强制拆除,首先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强制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等多项职权,但这是赋予乡镇政府整体的职权,并非直接给予工作组组长。工作组组长主要职责通常是落实征地搬迁工作任务、安排工作计划、协调部门关系、审核相关资料等工作。 在实际征地拆迁中,不能因为其担任工作组组长,就默认其有执法权去强制进行拆迁等执法行为。若遇到声称有执法权而行为可疑的情况,要保持警惕。如果认为相关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行政机关的某个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