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有罪不起诉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术语表述,与之相关的准确概念是相对不起诉,也被称为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里的“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也不大。“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包含了多种情形。例如,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再比如,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对不起诉和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不同。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而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相对不起诉体现了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