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在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双方协商。这是最基本、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决纠纷。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还可以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医患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专业性、中立性和权威性,而且不收取费用。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情况复杂的,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延长调解期限。 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应医患双方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行政调解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能够充分发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较为正式和权威的处理方式。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