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发现医疗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当医务人员发现医疗事故后,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这就好比在火灾现场,第一时间要做的是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在医疗事故中,医务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减轻对患者身体的伤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其次,及时报告。医务人员要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再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这就像是在一个团队里,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馈,以便集体来应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然后,封存相关资料。对于与医疗事故有关的各种病历资料、实物等要进行封存。病历等资料就像是事件的记录档案,封存它们可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调查和处理提供可靠依据。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最后,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医疗机构会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性质等情况。医务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隐瞒、不谎报。这有助于准确认定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医疗事故赔偿等要求,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比如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