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患者如何认定工伤赔偿?


对于精神患者认定工伤赔偿,需要先明白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职工所受的伤害或者疾病是否能算作工作原因导致的,从而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精神患者而言,如果是因为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等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精神疾病的产生或者加重,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比如长期处于高度紧张、高强度的工作环境,最终引发精神问题。但精神疾病的成因较为复杂,很难直接判定是工作原因导致。所以在认定时,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出具相关的医学证明,证明该精神疾病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 认定工伤赔偿的流程通常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需要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相关方面配合提供证据。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续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计算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