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死缓不限制减刑的罪犯最低多少年可以出狱?

我想了解下,对于被判死缓且不限制减刑的罪犯,法律规定最低服刑多久能出狱啊?我身边有人涉及到这类案件,很关心这个时间问题,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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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缓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确定死缓不限制减刑的罪犯最低多少年出狱,需要先了解死缓制度以及相关的减刑规定。 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这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死缓罪犯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会被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关于减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同时,该条还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于死缓不限制减刑的罪犯,如果在死缓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再通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加上死缓的二年,这种情况下最低服刑十五年可以出狱。如果在死缓二年期满后因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之后通过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十五年的二分之一,也就是十二年半,再加上死缓的二年,这种情况下最低服刑十四年半可以出狱。所以,死缓不限制减刑的罪犯最低服刑十四年半可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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