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经济补偿金必须给吗?
我所在的单位最近宣布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好几年,为单位付出了很 多。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单位破产时是不是必须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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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破产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通常是必须要给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通俗来讲,就是当劳动者因为一些法定原因和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对劳动者失去这份工作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当单位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单位破产时是必须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破产后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可能会出现无法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但这并不改变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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