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来人要看食品许可证,我必须配合吗?
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突然到我店里,说要看我的食品许可证。我有点担心,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给他们看。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必须配合他们的要求吗?不配合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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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当工商局工作人员依法要求查看食品许可证时,您是有义务配合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凭证,而工商局等市场监管部门有职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其中就包括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还有对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看食品许可证属于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的合理范畴。 这也就是说,工商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要求查看食品许可证是他们的职权。如果您拒绝配合,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积极配合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检查,及时出示有效的食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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