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在宁夏,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以下待遇: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它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简单来说,就是把当地上一年职工每个月工资的平均数乘以6 ,得到的这个钱用来处理职工的丧葬事宜。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不过要注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供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这一规定同样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是一笔一次性的补偿,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家属经济上的支持。其法律依据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此外,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全部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两项待遇。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一般是指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单位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地区 。 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