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经营了,还必须缴纳公积金吗?
我开的公司因为一些原因已经不经营了,但不知道是否还需要继续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我担心不缴纳会有法律风险,可公司确实没收入了,负担不起。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到底还需不需要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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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没有经营了是否还必须缴纳公积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一种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住房保障制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如果公司停止经营,但并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仍然需要继续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为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就有缴存公积金的义务。不过,如果公司确实因为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正常缴存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所以,公司没有经营了是否还必须缴纳公积金,要分情况来看。若未终止劳动关系且未经法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就必须缴纳;若符合规定程序申请并获批,就可以按照获批的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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