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且其中一方已经拿到房本,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我买了房子,结果后来发现开发商把同一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现在对方居然已经拿到房本了。我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很大侵害,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合法的解决途径和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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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且一方已拿到房本的情况下,有以下解决途径和赔偿相关内容: **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协商,看能否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提供其他替代房产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比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看能否在他们的协调下解决问题。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赔偿相关**: 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自己所承受的经济损失,或者选择终止房地产买卖合同,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关的利息费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相关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况就符合该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一房二卖且对方拿到房本,自己无法取得房屋的情况,除了能拿回购房款和利息、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物权归属判定**: 一般来说,物权归属判定首要依据为登记情况;若登记状况相同时,则依据支付款项情况予以判断;若这些情况都相同,再依据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等来判断。 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购房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适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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