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突然说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毕竟这工作突然没了,我也需要时间和资金去重新找工作,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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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过错,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就好比员工在工作中犯了很严重的错误,给公司带来了较大损失或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矩,公司有权直接辞退且不用额外给钱。 其次,如果是因为一些法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便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那就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来赔偿员工。 所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关键在于辞退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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