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地下车库的权属归谁?

我家这边房子拆迁了,分到了拆迁安置房。但是对于小区里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不太清楚。我想知道这个地下车库到底是归我们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或者有其他的归属情况呢?希望能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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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库权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拆迁安置房地下车库权属归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买了房子,房子里面是你自己的,外面大家一起用的地方就是共有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地下车库的权属,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情况一,如果地下车库是计入了公摊面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当车库计入公摊面积时,相当于业主们购房款里已经包含了车库的成本,那么这个地下车库的权属就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可以共同决定车库的使用方式,比如是出租还是自用等。 情况二,如果地下车库是开发商单独建设,并且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同时还取得了独立的产权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时,开发商就是车库的所有权人,开发商有权对车库进行处分,比如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 情况三,如果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改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或者投资方使用管理并获取收益,但不能进行出售。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地下车库的权属需要综合考虑车库是否计入公摊面积、是否有独立产权证书以及是否属于人防工程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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