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在跨省两地发工资该如何处理?

我在两个不同省份的公司都有工资收入。一个在广东,一个在上海。现在不太清楚这种跨省两地发工资的情况,个人所得税要怎么处理,是两边分开算,还是合并计算?具体该怎么操作,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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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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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在跨省两地取得工资收入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对于在跨省两地取得工资的情况,两家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都需要按照规定分别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时,各公司会根据您在本公司取得的工资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税款。但是,由于两家公司在预扣预缴时,是分别计算的,可能不会考虑您在其他公司的收入情况,这就可能导致预扣预缴的税款不准确。 到了年度终了后,您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包括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以及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在汇算时,您要将两处的工资收入合并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减去两家公司已预扣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办理年度汇算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进行。在操作过程中,要准确填写收入、扣除等信息,确保汇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要注意汇算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如果您未按照规定办理汇算,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催报催缴,甚至可能会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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