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个人所得税的扣项是否还有效?

我刚离婚,之前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些扣项,比如房贷、子女教育之类的。现在离了婚,不清楚这些扣项还能不能继续用,也不知道新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离婚后个人所得税扣项的有效性和后续操作问题。
展开 view-more
  • #个税扣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扣项在离婚后是否继续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扣项类型来判断。 首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方,那么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若双方是共同抚养,则可以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其次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若房产在离婚后归属一方,那么该方可以继续按照规定进行扣除;如果房产为双方共有且有贷款未还清,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由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分摊扣除。 再者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的扣除与婚姻状况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的赡养条件,比如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等,离婚后依然可以按规定扣除。 最后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它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一扣除同样不受离婚影响,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扣除。 总之,离婚后个人所得税扣项是否有效要分情况来看,并且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操作。如果不清楚具体如何处理,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