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再买一套,房产归属是怎样的?
我婚前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想把这套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我有点担心新房产的归属问题,不知道这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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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当婚后将这套婚前个人房产卖掉再买一套房子时,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在购买新房时,仅使用了卖掉婚前房产的款项,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新房通常仍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本质上是个人财产形式的转换,从房产变成现金,再从现金变成另一套房产,其财产性质并未改变。 然而,如果在购买新房时,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出资,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用夫妻共同存款支付了部分房款等,那么这套新房就可能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夫妻双方对该房产的份额。一般来说,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划分房产权益。例如,婚前房产卖得100万,购买新房花费200万,夫妻共同出资50万,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考虑个人财产占比为75%,夫妻共同财产占比为25%。 另外,如果在购买新房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通常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大部分购房款来源于婚前个人房产的出售款,也不影响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不过,在分割时,法院也会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适当照顾出资较多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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