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产变卖后再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在结婚前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现在想把它卖掉重新买一套房。我想知道,卖掉婚前这套房子后再买的新房,在法律上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啊?我比较关心新购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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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变卖后再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在婚前就把房产卖掉,然后用这笔钱重新购置新房,并且新购房屋的资金全部来自个人,同时房产是以个人名义登记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关键在于新购房产的资金来源和登记情况,只要资金完全是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就还是个人财产。 其次,要是新购房屋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不管资金来源如何,都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这体现了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处置的一种共同意愿表示。 另外,如果是在婚后变卖婚前房产再购房,且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婚前房产变卖所得,没有添加婚后的收入或另一方的资金,同时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认为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其财产来源的本质属性没有改变,还是基于婚前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婚后变卖婚前房产,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新房的部分首付款,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新房的剩余贷款,这种情况下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产的购买行为,共同承担了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因为特定原因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等。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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