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年度的进项转出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发现有以前年度的进项需要转出。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纳税申报,不知道在哪个表格填,也不清楚申报流程。想问问有经验的朋友或者专业人士,以前年度的进项转出到底要如何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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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转出申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当发生这些情况时,就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以前年度的进项转出纳税申报,在操作上有不同情况。如果是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期内发现的,可在当期进行调整。一般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在该表的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中填写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同时要根据具体的转出原因填写对应的栏次,比如用于集体福利的填在第15栏等。 若超过了年度所得税申报期才发现,可能涉及到更正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这时候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如证明进项转出的原始凭证等,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申报。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可能会涉及到补缴税款、滞纳金等情况。 企业在进行以前年度进项转出纳税申报时,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准确填写申报表格,避免因申报错误而带来税务风险。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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