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绿本有什么区别?
我家孩子是小学生,有人让他签个租赁合同,又提到绿本,我完全搞不懂。我想知道小学生签的租赁合同跟这个绿本到底有啥区别,这两者在法律上都有啥说法,会不会有啥风险,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有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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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租赁合同”和“绿本”这两个概念。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把东西交给另一方用,另一方给交钱的一个约定。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涉及到租赁的物品、期限、租金等重要内容。 而这里说的“绿本”,通常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绿色封面),不过在不同场景可能有不同含义,在租赁场景可能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租赁行为在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后获得的凭证,证明该租赁关系经过了官方认可,具有公示性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对于小学生签订租赁合同,由于小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小学生单独签订的租赁合同一般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才可能有效。 而绿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通常要求租赁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小学生由于行为能力受限,很难独立完成绿本的办理等相关事宜。并且,从实际意义来讲,租赁合同是双方关于租赁事项的具体约定,而绿本更多是对租赁关系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官方确认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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