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该怎么走?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知道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担心自己操作不当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不清楚公司会不会故意刁难我。想了解一下,从提出到最终解除,整个流程都有哪些步骤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根据解除方式的不同,程序也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程序为,一方提出解除意向,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如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即时解除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过错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并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非过错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无论哪种解除方式,都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如书面通知、协议等,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工作交接等后续事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