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起诉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是否可行?
我是一名研究生,目前经济还不能完全独立,想让父母为我设立居住权,但不知道法律上是否支持,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起诉要求父母为我设立居住权行不行,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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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对于研究生起诉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是否可行,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父母自愿为子女设立居住权,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通过起诉来解决。 但如果父母不同意设立居住权,研究生起诉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从法律上来说,成年子女一般没有权利强制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虽然研究生可能经济尚未完全独立,但父母对成年子女并没有法定的提供居住场所并设立居住权的义务。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研究生因身体原因等确实无法独立生活,法院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另外,居住权的设立涉及到家庭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建议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对家庭关系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若确实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向法院提交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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