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是怎样规定的?

我涉及一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太清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他们各自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在诉讼过程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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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带民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里,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简单来说,就是参与到附带民事诉讼里,和案件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主要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通常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这里的被害人,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是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能以原告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的权利有很多,比如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有权申请回避,在法庭上可以参加调查、辩论等。义务方面,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等。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一般是刑事被告人本人,也可能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等。他们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答辩、提起反诉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如实提供证据,遵守诉讼程序等。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就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和被代理人基本相同的诉讼权利,但不能代替被代理人作出一些与其人身相关的特定行为,比如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就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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