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中有哪些规定?

我想知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里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构成这个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想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避免自己不小心触犯,也能在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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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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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简单来说,就是这种行为可能会让很多不特定的人受到伤害或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比如,故意驾车在人员密集的街道横冲直撞,这种行为就和放火、爆炸等行为一样,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因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导致有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那么处罚会更严重。而且,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的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处罚相对故意犯罪会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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