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继承有哪些问题?
我家有套公房,现在面临拆迁。我不太清楚公房和普通房子在拆迁继承上有啥不同。想知道公房拆迁后能像普通房子那样由子女继承吗?具体的继承规则是怎样的?我担心自己搞不清楚,到时候权益受损,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首先来了解一下公房的概念。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简单来说,公房的所有权并不归个人,个人一般只有使用权。 关于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这里强调的是“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房由于其所有权不归个人,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公房本身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不过在公房拆迁的情况下,会涉及到一些权益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于公房而言,承租人在拆迁中也享有一定的权益。 如果公房承租人在拆迁前去世,其共同居住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能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并在拆迁中获得相应的补偿。比如,共同居住人在该房屋内实际居住一定时间、户口在该房屋内等。一般来说,各地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共同居住人的条件和权益。 另外,如果拆迁补偿款已经确定并且承租人已经取得该款项,那么这部分款项作为承租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在其去世后是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