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款该如何分配?
我家有套公租房要拆迁了,听说会有补偿款,但家里人对于这笔补偿款该怎么分有不同的想法。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是怎么分配的,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避免家庭因为钱的事情产生矛盾。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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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了解公租房的性质。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格或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低收入群体等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承租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对于公租房而言,被征收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政府或公共机构,但实际居住的承租人也会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分配方面,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在拆迁时已取得了房屋的产权,那么其就作为被征收人获得全部的拆迁补偿款。二是如果承租人没有取得产权,拆迁补偿款一般会在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对于承租人,会给予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以保障其在拆迁后的居住需求。而所有权人会获得房屋价值等方面的补偿。
此外,如果公租房内有多个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也可能有权参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对于共同居住人的认定和补偿 分配,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来说,共同居住人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款,具体比例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分配公租房拆迁补偿款时,建议相关各方先进行友好协商,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分配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