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公证以后房改名是否还需要别的证明?

我办理了房产继承公证,现在想把房子改名,不知道除了公证书之外,是不是还需要其他的证明材料呢?有点担心材料准备不齐会耽误改名手续,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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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改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产继承公证之后进行房屋改名,通常是需要其他证明材料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的活动。而房产改名则是将房屋产权登记从被继承人变更到继承人名下的行为。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程序,房产继承公证是对继承权利的确认,房产改名是权利变更的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所以,除了房产继承公证书之外,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为了证明房产原产权人已经去世,继承行为的前提条件成立。 此外,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用于证明办理改名手续的人与公证书上的继承人是同一人,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房屋的产权证书原本也需要提供,它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用于确认房屋的具体信息和产权归属情况。只有准备齐全这些材料,才能顺利完成房产改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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