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继承登记有哪些类型?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我作为继承人需要去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但我不太清楚不动产继承登记都有哪些类型,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属于哪种,也不知道办理时需要注意什么,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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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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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法定继承登记:这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老王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他的父母早已离世,他也没有配偶和子女,那么他的遗产就由他的兄弟姐妹来继承并办理法定继承登记。 遗嘱继承登记: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比如,老李在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子小李,那么小李就可以按照遗嘱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遗赠继承登记:与遗嘱继承不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例如,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送给邻居小王,小王接受遗赠后就需要办理遗赠继承登记。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登记:是指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归扶养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比如,孤寡老人老陈与某养老院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养老院负责老陈的生活照料和后事处理,老陈去世后,养老院就可以根据协议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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