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凭证保存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在整理财务资料时 ,对财务凭证该保存多久不太清楚。不知道不同类型的财务凭证保存年限是不是一样,要是保存时间不够或者超期了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财务凭证保存年限的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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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凭证的保存年限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这对于企业和单位规范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以及应对可能的审计和检查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其中,财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它们的保存期限为30年。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比如发票、收据等;记账凭证则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而对于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为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则需要永久保存。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财务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所以,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定要重视财务凭证的保存期限规定,做好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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