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合同签了但没给钱怎么办?

我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但是还没给钱,现在有点不想租了,又怕房东追究责任。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会不会面临什么赔偿或者法律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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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房合同签了但没给钱的情况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妥善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合同的性质。租房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双方签订了租房合同,该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已经成立并生效,双方都要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如果签了合同但没给钱,从承租人角度看,若不想继续租赁,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租金并完成租赁行为;也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房东造成的损失,比如房东为了等待该承租人租房而错过其他租客所导致的租金损失等。 然而,如果承租人有合理理由不租,比如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瑕疵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签了租房合同没给钱后,承租人应先查看合同中关于违约的具体约定以及房屋实际情况,与房东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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