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厂家进的货有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当从厂家进货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承担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从厂家进货的情况,这里涉及到两个主要角色,你作为进货方,也就是销售者,厂家则是生产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你和厂家签订了进货合同,合同中对产品质量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而厂家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这些约定,那么厂家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也有相关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也就是说,当你把有质量问题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后,消费者可能会首先找你解决问题,你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对消费者进行处理,比如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但之后,如果你能证明是厂家的责任,你就有权向厂家进行追偿。 另外,如果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了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除产品本身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所以,在这种严重的情况下,厂家作为生产者通常要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